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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事局关于当前职称改革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

1993/04/14 9.7k 阅读 182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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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事局关于当前职称改革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
来源:专技处 来源: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1993-04-15 00:00      阅读次数:
索引号: 113302045736565094/1993-00002
发布机构: 宁波市人事局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ZJBC13-1993-0002
发文字号: 甬人职〔1993〕21号
主题分类名称: 其他
有效性: 有效
体裁分类: 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贯彻邓小平同志南方谈话和党的十四大精神,适应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形势的需要,职称改革工作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配合、推动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不断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现就当前职称改革工作若干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应引入竞争机制,由单位自主聘任、择优聘任、竞争聘任,打破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真正做到人尽其才,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企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实行自主聘任

  按照《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规定,企业在转换经营机制过程中应坚持对专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实行聘任制、考核制。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原则,充分尊重人才,逐步完善企业内部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企业有权按照生产经营和技术工作的需要,自主设置在本企业有效的专业技术职务,根据评聘分开的原则,按照专业技术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和工作态度择优聘任,聘任期间受聘人员享受企业规定的工资待遇。各级人事(职改)部门不再对企业的专业技术职务进行职数或结构比例控制。企业内部有效的专业技术职务不等同于经国家统一评定或统一考试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

  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按其经费来源实行分类管理。

  1.实行企业化管理和自收自支不需国家财政拨款的单位,可参照企业的规定,由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自主没置专业技术职务,报当地人事(职改)部门备案,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所需增资额纳入单位工资总额。

  2.国家财政差额拨款单位,可在当地政府人事部门核定的总职数内自主设置专业技术岗位,按岗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所需的增资额按权限报人事计划管理部门核准后纳入单位工资总额。

  3.国家财政全额拨款的单位,在上级批准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职数内按国家下达的限额(指标)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4.其它不需各级地方政府财政拨款的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出专业技术职务设岗方案,报其主管部门批准后,按其批准的岗位职数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所需增资额按原渠道解决。

  在上述各类单位中,经批准延长离退休年龄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占本单位的岗位职数和限额(指标)。

  四、评审工作要坚持条件,改进方法,保证质量。

  1.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一定要按照《试行条例》规定的条件严格掌握,对政治标准、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及学历、资历等要求,要全面衡量;要坚持年度考核制度择优推荐晋升,一定要强调工作业绩和学术水平,提倡公平竞争,使评审工作真正有利于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脱颖而出,有利于把确有真才实学的中、青年科技骨干选拔上来。

  为了确保评审质量,在评审方法上要逐步采用对任职条件分项打分加权等办法,以更加准确、公正地评价每一位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水平,使评审工作向规范化、科学化发展。

  2.破格推荐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要严格按照浙职改办[1992]23号文件规定执行。破格推荐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三项:

  (1)在省、部级专业会说上交流或公开发表过两篇以上具有较高专业理论水平和实用价值的本专业学术论文;

  (2)担任过编写一门中专(以国家承认学历为准)以上水平的本专业课程的主编、副主编及主要撰稿人。

  (3)被评为市级以上或两次被评为县(市、区)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

  (4)在设置中级职务岗位的单位或部门主持本专业业务工作三年以上或长期在基层第一线工作,并被市内同行公认为业绩显著贡献突出者;

  (5)获部、省四等、市三等、县一等以上科研成果奖的主要贡献者;

  (6)从事本专业工作二十年以上,其中担任助级职务四年以上。

  对破格推荐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外语要求,在今年评审中不作为必备条件,从明年起对于不同的系列要有不同的要求。

  对于破格推荐晋升人员除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外,各评委会还要采用面试或笔试的方法予以考核,以保证评审质量。

  破格推荐晋升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从紧控制,市级各部门和县(市、区)在实施前,必须制定严格的明确的破格条件。为保证评审质量,对推荐人员在评审前必须进行考试,并应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择优评审。考试科目不能少于两门,试题至少为中专水平,由市属各系列主管部门出题,报市人事局审定。报送的试卷必须是每科A、B、C三套试题,根据对各系列平衡情况,市人事局可酌情加减题目。考试由市属各系列主管部门组织、评卷。

  3.推荐评审对象的评审材料必须如实反映在担任低一档次职务期间的工作业绩。对过去评审未通过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新的成绩以前,一般不再行评审。各有关职称部门要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对推荐评审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

  推荐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前的材料审核,具备规定学历、资历、考核。外语等条件的人员,评审委员会在市属各部门或单位的,由市属各系列主管部门负责审核,评审委员会在各县(市、区)的由当地人事职。改部门负责审核,上述材料均要报市人事局和市属有关系列主管部门备案,市人事局和市属有关系列主管部门可视情况进行必要的抽查。其他人员及推荐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材料,按原规定办理。各级评审委员会评出的具有各档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发文公布的权限及核准办法按原规定办理。

  4.专业技术人员经各级评审委员会评审或通过全国统一考试获得的专业技术资格是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的标志,不与工资等待遇挂钩,可作为企事业单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之一。

  本文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过去规定与本文不一致的,以本文为准。

一九九三年四月十五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