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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的通知

2004/04/13 5.8k 阅读 445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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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的通知
来源:养老处 来源: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04-04-14 00:00      阅读次数:
索引号: 113302045736565094/2004-00026
发布机构: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ZJBC13-2004-0005
发文字号: 甬劳社老〔2004〕70号
主题分类名称: 社会保障
有效性: 有效
体裁分类: 通知

各县(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的通知》 (浙劳社老〔2004〕 10 号) 精神,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自2004年5月1日起,将企业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调整为8%。请各地遵照执行。

宁波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ΟΟ四年四月十四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