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公告] 全市公安出入境办证业务情况公告

2020/01/29 2.0k 阅读 122 点赞

警方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国家移民管理局、浙江省公安厅和宁波市公安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现就防疫期间全市公安出入境办证工作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推迟出入境窗口开门时间。全市公安出入境办证窗口春节期间不对外接待(从即日起至2月2日均不开门接待),2月3日(周一)起正常对外接待(如再次调整将及时公告)。原预约办理或领取出入境证件的,请在2月3日以后前来办理。2月3日前,符合国家移民管理局规定的急事急办情形、确需办理或领取出入境证件的,我局将开辟绿色通道予以个案处理,请事先拨打宁波市公安局报警求助电话(0574-110)进行预约联系。出入境急事急办情形条件:
  1.因处理突发性事件需要的;
  2.因赴境外参加各类专业比赛、文艺表演需要的;
  3.因赴境外参加婚宴、毕业典礼等活动需要的;
  4.因紧急参加会议需要的;
  5.因谈判、签订合同等紧急商务需要的;
  6.赴境外提供技术保障支撑、设备安装维修等需要的;
  7.因赴境外治病或陪同治病等需要的;
  8.因留学入学报到日期临近需要的;
  9.因行前证件遗失、损毁、到期等需要的;
  10.因前往地入境许可或签证即将到期等情形需要的;
  11.因出国奔丧、探望危重病人需要的。
  二、暂停办理部分出入境业务。按照国家移民管理局部署,自1月28日起,全国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暂停受理、审批、签发内地居民赴香港、澳门团队旅游、个人旅游签注,恢复时间将另行发布。对暂停办理期间内地居民持有有效赴港澳地区旅游签注、但未能出行的人员,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将在赴港澳旅游政策恢复后,根据其本人意愿免费重新办理相同种类和有效期的旅游签注。
  三、建议合理安排出国境行程。为保障广大中外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避免可能造成的不必要损失,建议广大申请人合理安排出国境行程。如无特殊需要建议推迟办理出入境证件及出行时间;确有特别情况需要出国出境的,应提前了解目的地国家和地区当前对人员入境管理的相关规定,避免因无法入境造成损失。同时,鉴于目前港澳地区实施的内地居民入境管理措施,持有有效往来港澳旅游签注的内地居民建议不再安排出行,其他人员如无特殊紧急需要,也合理安排出境时间。确需出境且前往国家、地区允许入境的,应提前到达出境口岸,留出足够时间接受相关部门检查;出现发热伴有咳嗽、呼吸困难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病状的人员应当立即停止出入境旅行并立即就医,如实向有关管理人员说明相关行程和搭载的交通运输工具信息,以便移民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迅速采取排查措施。
  四、加强出入境窗口疫情防控。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自即日起,全市各级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将对所有进入办证大厅人员进行体温检测。请广大申请人自觉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主动配合体温检测等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宁波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2020年1月3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