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和激励全市广大市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行为,促进我市平安文明建设,经宁波市海曙区、江北区人民政府推荐,宁波市公安局初步审核,认为毛位明、童怀军、王嘉曼等3名同志的事迹特别突出,社会反响强烈,根据《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若干规定》第十九条、《宁波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办法》第十四条等规定,拟会同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请宁波市人民政府给予毛位明、童怀军、王嘉曼等3名同志记(追记)二等功。
毛位明,男,1960年出生,浙江宁波人,现从事物业保安工作。
童怀军,男,1965年出生,安徽人,现从事物业保安工作。
2024年10月22日,宁波市海曙区一小区门口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未遂),小区物业保安毛位明和童怀军见状后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勇夺犯罪嫌疑人手持的凶器,阻止其继续行凶,成功控制犯罪嫌疑人,确保了他人的生命安全。
王嘉曼,女,2006年出生,浙江台州人,生前在宁波江北务工。
2025年3月4日凌晨,宁波市江北区庄桥街道发生一起溺水事件,王嘉曼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在施救溺水者过程中献出了自己年仅19周岁的生命。
本次公示时间自2025年5月23日至6月3日结束,公示期间请广大人民群众对公示个人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内以来访、来电等形式实名向宁波市公安局反映,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北明程路788号,电话:0574-87062906。
宁波市公安局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