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波市
生活办事类-居住证

中共宁波市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5/06/11 5.1k 阅读 539 点赞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至10月,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公安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5年1月22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市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情况

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以后,市公安局党委当即召开专题会议,要求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折不扣做好整改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深刻领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部署要求,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切实打牢抓好巡察整改的思想基础。针对反馈的问题,在深刻反思剖析、逐条梳理分析的基础上,制定《中共宁波市公安局委员会关于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务实的作风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第一时间成立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推动整改落实。期间,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多次对重点问题整改销号、责任落实、长效推进等提出具体要求,形成了党委带头、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强化统筹协调,狠抓督促落实。坚持将督导检查、跟踪问效贯穿整改落实全过程,明确整改阶段性重点任务和要求,推动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建立问题整改销号机制,严格质量标准,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坚持举一反三抓整改,把整改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立行立改与长效机制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着力用制度机制巩固整改成效。

二、巡察整改主要进展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方面

1.“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不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公安使命任务还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刚性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完善制定了市局党委学习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建立党委班子成员定期提醒制度和理论研讨提醒制度,进一步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二是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计划,每月制定下发市局机关理论学习内容;举行全市公安机关全警开训仪式,举办“明州警学堂”,制定下发“宁波公安党校”培训工作实施方案。三是印发《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二十二条措施》,常态化开展“循迹溯源学思想促践行”。第一时间部署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举办专题读书班、学习会,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四是制定印发《全警法治素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和《提升全警法治素养十条刚性措施》,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考试。

2.“公安工作绩效与宁波城市地位不相匹配”问题的整改

围绕涉及公安机关事权指标,抓紧抓实抓细各项措施,常态化开展社会治安形势和违法犯罪态势分析,波次发起各类主题打击、集群打击,提升群众安全感和对公安工作认可度。

(二)关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平安和谐宁波工作方面

1.“推动基层社会治理联动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

(1)针对“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还有欠缺,‘共治警务’建设成效不够明显,推动相关部门化解社会矛盾不够有力有效”问题

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对警情处置后所涉或工作中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事项,依托“警网融合”机制推送到基层治理“141”平台,由相关责任部门跟进处置。

2.“社会治安突出问题防范还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2)针对“对新业态分析研究不够”问题

开展“新业态”场所专项排查,建立“新业态”场所违法违规行为台账,及时通报涉案场所前端监管问题,推动部门综合治理。

3.“电信网络诈骗的预防和打击力度不够大”问题的整改

(3)针对“反诈宣传防范成效不够明显”问题

制定宁波市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宣防工作方案及相关任务清单,依托市“131”机制,扎实开展“无诈单元”建设,组织“部门说反诈”系列宣传活动,提升反诈宣传防范成效。

(三)关于提升服务管理效能,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

1.“优化提升法治营商环境还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1)针对“打击经济犯罪,查处涉企案件不够及时”问题

构建挂案清理工作机制,下发《开展涉民企刑事诉讼“挂案”集中清理暨账户冻结突出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会同市检察院共同推进清理。

(2)针对“对金融风险预警研判还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与税务、海关、人行等14家部门机构签订初步合作协议,建立经济金融领域多部门合成研判机制。二是建成经济金融涉众领域风险预警模型,获评全省四星级联勤中心。三是与市委金融办信息中心及金融办等部门对接,建立线上数据交换模块,提升经济金融风险全方位感知能力。

2.“服务基层群众还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3)针对“部分派出所对解决群众身边急难愁盼的‘小事’警力投入不足”问题

深入推进新时代枫桥式城乡现代社区警务改革工作,按照派出所和社区民警警力配置“两个40%以上”标准,推动民警下沉派出所和民警辅警、警务助理驻点村(社区)工作。

(四)关于统筹发展和安全方面

1.“交通事故预防工作还有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1)针对“隐患排查、源头治理、精准宣教等方面存在不足”问题

一是编制《宁波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标准体系》,实施事故多发和“穿村而过”点段综合治理,推进农村公路安全提升、国省道安全精细化提升和高速公路亮化提升等公路专项提升行动。二是会同交通等部门开展道路运输领域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宣贯培训,落实运输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制度。三是推进“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美丽乡村行”巡回宣传、“1216学生交通安全”等主题宣传活动,建设市级交通安全主题培训基地,打造农村、社区、企业、学校4个方面的宣教示范点。

(2)针对“交通事故亡人总数处于高位”问题

一是持续做好人车路企隐患治理。逐年滚动推进省市级事故多发点段综合治理和穿村穿镇公路安全提升建设等工作;会同交通等部门落实客货运行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开展入村、入社、入企宣传,提升交通安全宣教针对性和触达率。二是持续做好路面交通秩序管理。在落实路面常态严管同时,波次开展重点违法专项整治;开展机动车隐性违法行为专项打击,会同交通等部门开展货车非法改装、超载超限等违法行为联合执法整治。三是持续做好事故伤员救援救治。深化警医联动机制,搭建警医消防“甬城优先通”平台,确定15家定点救治医院,建立首批62人的创伤救治专家库,实现事故伤员“上车即入院”;会同财政、金融监管等部门,实施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综合保险改革,为事故伤员提供抢救费用垫付保障。宁波被纳为全国警医联动工作试点城市。

(五)关于政府采购、工程建设管理方面

1.“有部分采购项目档案资料不全”问题的整改

出台《关于加强局机关采购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采购档案范围、管理要求和保障措施等,制定采购档案参考目录,健全采购档案管理工作机制。

(六)关于财务管理方面

1.“涉案财物管理存在疏漏”问题的整改

(1)针对“对涉案财物管理不够重视”问题

一是开展涉案财物清理专项工作,并与检察院、法院沟通,明确随案移送物品处置责任。二是深化涉案财物集中统一管理改革,全面推进涉案财物管理处置平台线上流转,并与拍卖公司、财政部门对接,实现涉案财物估价、财政审核、上架拍卖全流程系统流转,实现涉案财物移送顺畅、保管规范、处置及时、监管透明。

(七)关于资产管理问题

1.“对固定资产日常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针对“未按规定每年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盘点”问题

严格落实市财政要求和《宁波市公安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固化长效机制。

2.“废旧设施管理缺失”问题的整改

(2)针对“废旧设施管理存在底数不清、处置随意、监管缺失”问题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对所有废旧设施严格按照“登记—清点—评估—处置”流程进行闭环管理,确保废旧设施处置规范性、可追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二是强化处置监管。严格按照处置流程进行闭环管理,定期处置废旧设施,由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功能鉴定与价格评估,由第三方平台(阿里拍卖)进行公开拍卖,并及时上交拍卖所得。

(八)关于贯彻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议事决策规则不够完善”问题的整改

(1)针对“‘三重一大’制度规定不够明确”问题

一是修订下发《中共宁波市公安局党委会议事规则》,逐一细化明确了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及奖惩事项、重要项目安排事项、大额资金使用事项等“三重一大”事项。二是在议事规则中明确了重大财务事项和大额资金额度界定。

2.“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2)针对“党建品牌创建亮点不多”问题

印发《深化“滨海锋警”党建品牌建设行动方案》,全面推进在“滨海锋警”总品牌引领下的全市公安机关党建子品牌建设,全力打造具有宁波公安鲜明特质的“1+10+N”党建品牌矩阵。

(3)针对“党建基础工作不够扎实”问题

一是依托党建工作季度网上晾晒平台,每月对基层党组织落实《进一步强化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十二条措施》以及“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情况开展线上检查。二是聚焦党务干部、团干部能力提升,制定培训计划,健全党务干部跟踪培养机制。三是组织开展“两优一先”评选表彰,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担当实干、争先进位。

3.“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4)针对“存在重使用轻培养的现象,专业人才不足”问题

一是推动紧缺专业人才招录。二是精选优育省厅高级人才“候选”梯队,制定“一人一策”的人才培育方案。三是强化人才培育历练,制定相关警种业务比武方案。四是完善人才建设长效机制。

4.“干部轮岗交流不够及时”问题的整改

(5)针对“长期在同一岗位任职”问题

一是持续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二是加强各部门警种、市局与城区分局之间交流。三是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制定出台《宁波市公安机关人员交流使用管理办法》。

5.“辅警队伍建设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6)针对“公安党建在辅警思想建设中的统领作用发挥不够”问题

一是联合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做好全市公安机关辅警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通知》,并传发至各地组织部门和全市公安机关,明确转接对象、规范转接程序、压实转接责任。二是对组织关系不在公安机关的辅警党员,由原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党员身份证明后,纳入公安机关用人单位党组织教育管理。

(7)针对“有些辅警能力素养提升不够”问题

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分警种、分部门、分条线开展协助执法执勤专题培训,开发《辅警基本职业素养和职业风险》《辅警协助执法规范化指引》等课程。

三、下步打算

经过努力,巡察整改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下步,市公安局党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公安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省委市委部署要求,持续深入抓好巡察整改,确保问题见底,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推动各项公安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进一步强化政治引领,忠实践行“两个维护”。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努力实现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见行。毫不动摇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领导,落实好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确保思想统一、方向一致、令行禁止。

(二)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深化从严管党治警。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警,高效运行公安大监督机制,拧紧管党治警责任链条。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坚决纠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格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各项规定,引导广大党员民警自觉遵规守纪、大胆干事创业。鲜明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全力推进人才建设、实战练兵、辅警管理、爱警暖警等工作,提升干部队伍履职本领。

(三)进一步强化标本兼治,坚决完成整改任务。毫不松懈地抓好各项整改措施推进落实,做到标准不降、工作不松、力度不减,不断把巡察整改工作推向深入。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加强抽查检查、巩固整改成效;对尚未完成的,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要求,跟踪督查,确保在限定时间内落实;对需要长期坚持的,紧盯不放,持续跟踪问效。

(四)进一步强化使命担当,奋力创造一流业绩。把巡察整改与履行公安主责主业结合起来,增强主动服务意识,深化“共富、共治、生态”警务建设,更好服务宁波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完善数智赋能实战体系,以“第一方阵”攻坚行动牵引实干争先、争创佳绩。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4-87062591;邮政信箱:中共宁波市公安局委员会配合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政编码:315040。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