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我局拟对AIT KHOUYA AISSA RAYANE等十二名外国人所持居留许可宣布作废。具体宣布作废人员名单如下:
AIT KHOUYA AISSA RAYANE,男,2006年10月18日出生,摩洛哥籍,护照号码TJ9153814,持有浙江宁波签发的103154701号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5年7月7日。
RAVONIARISOA NIRINA PRINCY,男,2000年5月1日出生,马达加斯加籍,护照号码A23X42864,持有浙江宁波签发的103127523号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5年7月6日。
KAUR PALWINDER,女,1993年8月14日出生,印度籍,护照号码S1760049,持有浙江宁波签发的103154507号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5年7月7日。
IZUNDU AKACHUKWU BENJAMIN,男,2000年8月18日出生,尼日利亚籍,护照号码B00884860,持有浙江宁波签发的103154956号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5年7月7日。
WIJESUNDARA VIMUKTHI KAVINDA,男,1998年2月5日出生,斯里兰卡籍,护照号码N8056508,持有浙江宁波签发的101930210号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6年6月30日。
MARAT ZHANIBEK,男,2007年5月27日出生,哈萨克斯坦籍,护照号码N14283650,持有浙江宁波签发的103145630号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5年7月7日。
SABIITI INNOCENT,男,1982年5月12日出生,乌干达籍,护照号码B00204724,持有浙江宁波签发的103154915号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5年7月7日。
NEITPOOKANA PHURIPAT,男,2008年8月20日出生,泰国籍,护照号码AC5577172,持有浙江宁波签发的103134474号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5年7月7日。
MORDEKHAI LEVI,男,2002年6月26日出生,印度尼西亚籍,护照号码X1460749,持有浙江宁波签发的103154749号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5年7月7日。
SAF MOHAMMED,男,2006年1月17日出生,摩洛哥籍,护照号码MT7845152,持有浙江宁波签发的103145645号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5年7月7日。
GHIATI AYMANE,男,2001年1月5日出生,摩洛哥籍,护照号码OJ9248161,持有浙江宁波签发的103133813号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5年7月6日。
KIM SUIN,女,2004年1月29日出生,韩国籍,护照号码M586C3874,持有浙江宁波签发的103154531号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5年7月7日。
宣布居留许可作废的决定自公告发布第11日起生效,非法居留期限从被宣布作废决定生效之日起算。本公告已在互联网发布并录入外国人服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
各地一经查获,如未持其他有效签证,按非法居留处理。
宁波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