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章第六十七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三十四条相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居留许可宣布作废。当事人应在公告之日起10日内持居留许可至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1901号)A区8号窗办理注销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居留许可作废日期自公告10日后起算。
KOVTSOVA KRISTINA,女,1991年6月27日出生,俄罗斯护照号码:713670176,持有我局签发的第07194102号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17年4月25日。
MUSAGA DERICK AGWE,男,1995年5月11日出生,喀麦隆护照号码0247175,持有我局签发的第06595306号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17年3月31日。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