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
政策通知公告

[外国人签证证件公告] 关于CHULASUBTANIN等两人次居留许可宣布作废的公告

2019/05/27 7.1k 阅读 524 点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相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两人所持居留许可宣布作废:
  CHULASUBTANIN,男,1997年10月7日出生,泰国籍,护照号码AA6161311,持有宁波签发的08161115号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0年8月30日。
  MWAMANGALADISLAUSLADISLAUS,男,1996年12月24日出生,坦桑尼亚籍,护照号码AB608418,持有宁波签发的07310345号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0年7月31日。
  当事人应在公告之日起10日内持居留许可至原签发地办理注销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居留许可作废日期自公告10日后起算。此公告已在互联网发布,并已录入公安网“外国人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各地一经查获,如未持其他有效签证,按非法居留处理。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