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促进我市精神文明建设,经各地积极推荐、见义勇为办公室初步审核,认为丁长明、狄广春、沈智卫、沈培贤、徐祖根等5名同志事迹特别突出,社会反响较强,根据《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行政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拟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向市政府为丁长明、狄广春、沈智卫3名同志申报追记见义勇为二等功,沈培贤、徐祖根2名同志申报见义勇为二等功,现作公示。本次公示时间自2019年6月5日至6月14日结束。公示期间请广大人民群众对公示个人进行监督。如有问题、意见、建议,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向宁波市人民政府见义勇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来访、来电等反映。电话:0574-87062265,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中兴路658号。邮政编码:315040。
宁波市公安局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5日
见义勇为先进人物候选对象名单
1.丁长明,男,1957年8月出生,家住余姚市小曹娥镇建民村中灶五坵1号。
2.狄广春,男,1999年1月出生,家住安徽省涡阳县公吉寺洼北行政村狄庄自然村36号。
3.沈智卫,男,1969年4月出生,家住浙江省象山县石浦镇西霞路幸福苑5-5-501。
4.沈贤培,男,1980年6月出生,家住浙江省象山县黄避岙乡横里村横渔3组97户。
5.徐祖根,男,1950年4月出生,家住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翻石渡村6组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