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
政策通知公告

[外国人签证证件公告] 关于ABROROV BEKHRUZ居留许可宣布作废的公告

2021/03/25 2.5k 阅读 356 点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三十四条第三款相关规定,我局拟对ABROROV BEKHRUZ所持居留许可宣布作废:

ABROROV BEKHRUZ,男,1996年5月15日出生,乌兹别克斯坦籍,护照号码FA0627353,持有浙江宁波签发的101029839号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1年10月24日。

当事人应在公告之日起10日内持居留许可至原签发地办理注销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居留许可作废日期自公告10日后起算。此公告已在互联网发布,并已录入公安网“外国人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各地一经查获,如未持其他有效签证,按非法居留处理。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