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规范市局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结合本年度重点工作,制定《宁波市公安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2021年)》,请纳入本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承办部门以及相关责任部门按照相应的时间要求和程序开展相关工作,同时按照规定建立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及时将履行决策程序形成的记录、材料进行归档。
宁波市公安局
2021年3月29日
市局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规范市局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结合本年度重点工作,制定《宁波市公安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2021年)》,请纳入本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承办部门以及相关责任部门按照相应的时间要求和程序开展相关工作,同时按照规定建立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及时将履行决策程序形成的记录、材料进行归档。
宁波市公安局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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