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促进我市精神文明建设,经各地推荐、市见义勇为领导小组办公室初步审核,认为王小现、黄昇富等2名同志事迹特别突出,社会反响强烈,根据《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工作若干规定》第十九条、《浙江省省级见义勇为先进人物记功表彰奖励办法》第三条之规定,拟会同市人社局向市政府推荐为王小现同志记二等功、黄昇富同志追记二等功。本次公示时间自2021年7月6日至7月14日结束。公示期间请广大人民群众对公示个人进行监督。如有问题、意见、建议,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向宁波市见义勇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来访、来电等反映。电话:0574-87062265,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北明程路788号。邮政编码:315000。
附件:见义勇为先进人物候选对象名单
宁波市公安局
2021年7月5日
见义勇为先进人物候选对象名单:
王小现,男,汉族,1985年2月出生,安徽临泉人,镇海区骆驼街道万科鸿景园玫瑰湾物业保安。
黄昇富,男,壮族,1997年7月出生,广西象州人,生前系余姚市四明东路高丰酒店厨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