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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2023年宁波市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4/03/18 8.2k 阅读 543 点赞

2023年,宁波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2023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统筹部署。

市委、市政府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法治工作考核体系,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法制度。制定《关于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打造法治宁波建设升级版的意见》《宁波市推动市县乡法治建设工作指引》等文件,出台全国首个重大行政决策地方标准,决策数量475项,同比增长32.6%。加大法治督察力度,针对道路交通安全、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和街道(镇乡)行政败诉案件,收集问题线索70余条,梳理21条具体问题,并督促落实整改。

(二)坚持制度保障,着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围绕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六大重点任务,梳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指标34个,拟定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突破性抓手项目49个,其中妥善处置破产企业集体土地使用权等5个项目列入全省法治建设主动融入三个“一号工程”揭榜挂帅清单。制发《关于加强重点产业预防性合规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编制跨境电商、网络直播、企业数据等12项重点产业合规指引,《绿色石化产业合规指引》《跨境电商企业知识产权合规指引》《宁波市智能小家电产业合规指引》列入首批省级重点产业合规指引目录。挂牌成立全省首家“一站式”涉外法律服务平台“宁波国际法律服务中心”,组织开展“市场主体法律顾问服务网格化全覆盖”“千名律师进村开展千场法治宣讲”等活动,为2.5万余家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

(三)坚持立法先行,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

加强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立法,制定、修订《宁波市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管理规定》等地方性法规6件、政府规章5件。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审查各地各部门规范性文件168件,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17件。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修改6件、废止19件、宣布失效13件。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全面实施《宁波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规定》,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方式,实现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市、县、乡三级100%覆盖。加强行政合法性审查,印发《关于加强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宁波市行政合法性审查服务研究中心。

(四)坚持改革牵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推进街镇执法力量下沉,下沉人员编制1107名,全市90%执法力量在县乡,其中街镇占比达到76%。全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达30.8%,覆盖65%的执法领域,67%的“三高”事项纳入综合执法范围。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定《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规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定出台综合行政执法办案指引、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督查办法等十项工作制度,对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进行全面规范。创新执法监督方式,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梳理制定全省首份市级涉企“免罚轻罚”清单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现行清单覆盖353项涉企轻微违法行为和一般违法行为事项。

(五)坚持规范透明,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推动建立政府与人大、政协常态化对接联络机制,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建议486件、政协委员提案419件,办结率、反馈满意率均为100%。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万条,受理依申请公开答复5000余件。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建立完善信用承诺制,推动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32个部门338项具体事项材料精简、流程简化,切实提升企业办事便利度。

(六)坚持有效衔接,完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体系。

强化行政纠纷化解与纠纷预防衔接,积极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全市复议诉讼比达到1.88∶1。实施涉重大工程项目补偿安置协议司法确认改革,完成司法确认1155件,相关行政争议发案量同比下降62%。强化人民调解与网格治理衔接,推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健全市、县、乡、村四级“一站式”解纷平台体系,构建“全闭环”解纷流程,市级以下矛盾纠纷化解率达99.64%。强化法治政府与法治社会建设衔接,在慈溪市、象山县率先开展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改革攻坚试点,全面实施全民法治素养提升专项行动,推动全市新增省级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8个。

二、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2024年,我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健全完善制度机制,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法律和工作监督,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更高水平迈进。一是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深化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八进”学习宣传活动,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能力水平,深化法治政府示范市建设,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二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健全完善“11087”安商护企平台,实现“11087”警企服务线上线下循环共融。依托企业综合服务中心,深化涉企法治服务增值化改革。推进重点产业预防性合规体系建设,编制完成26部重点产业合规指引。三是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完善赋权事项动态调整机制,加快赋权街镇执法事项智能选取模块建设省级试点。健全执法力量下沉街镇管理制度,有效提升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运行效能。加快打造市、县、乡三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四是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健全完善“1311”信访工作法治化体系,加快落实民主法治村(社区)五年倍增计划。制定宁波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严格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推动建立行政复议委员会。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五是加强县乡行政合法性审查。实施县、乡合法性审查“1+4+N”改革工程,出台关于村(社)合法性审查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源头治理三年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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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