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来源:政策法规处
来源: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4-01-0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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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302045736565094/2013-00012 |
| 发布机构: | 宁波市人力社保局 |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ZJBC13-2013-0027 |
| 发文字号: | 甬人社办发〔2013〕30号 |
| 主题分类名称: | 人事工作 |
| 有效性: | 有效 |
| 体裁分类: | 通知 |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区一岛”管委会人社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我局对截至2013年10月31日制发的49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研究,决定宣布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1件(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71件(附件2)。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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