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北海路(北外环路-洪兴路)工程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北海路(江北大道-洪兴路)进行交通管制,自2022年12月25日起至2023年12月25日止,禁止一切车辆、行人在北海路(江北大道-洪兴路)上通行,受限车辆、行人可绕行洪兴路、庄兴路等道路。
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给予理解和支持,配合现场交通管理人员指挥,遵照现场交通标识指示通行,确保安全有序。
特此公告。
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2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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