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章水镇樟溪河水毁桥梁重建工程施工进度滞后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原《关于章水镇樟溪河水毁桥梁重建工程施工期间交通组织调整的公告(2023年第4号)》的交通管制措施进行延期,延期至2023年6月10日。管制期间岭象桥、二级电站桥、樟溪桥三座被损毁桥梁全封闭施工,施工期间禁止一切车辆、行人双向通行;沿溪线(沿溪线-荷花桥)段部分道路桥梁街坡施工,施工期间禁止一切车辆双向通行,过境交通通过相交支路及荷梁线进行绕行。
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给予理解和支持,配合现场交通管理人员指挥,遵照现场交通标识指示通行,确保安全有序。
特此公告。
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23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