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鄞州区桥梁荷载实验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决定对以下路段进行交通管制:
一、2023年8月7日23:00至次日凌晨2:00,禁止机动车在沧海路(长寿东路-潘火路)上通行。
二、2023年8月8日2:00至5:00,禁止机动车在长寿东路(沧海路-凤起路)上通行。
三、2023年8月9日23:00至次日凌晨2:00,禁止机动车在福明南路(鄞县大道-贸城东路)上通行。
四、2023年8月10日2:00至5:00,禁止机动车在贸城东路(钱湖北路-福明南路)上通行。
五、2023年8月11日23:00至次日凌晨2:00,禁止机动车在宁南南路(鄞州大道-萧皋东路)上通行。
六、2023年8月12日2:00至5:00,禁止机动车在句章东路(宁南南路-蝶缘路)上通行。
七、2023年8月13日23:00至次日凌晨2:00,禁止机动车在百梁南路(泰安西路-鄞州大道)上通行。
八、2023年8月14日2:00至5:00,禁止机动车在小江湖路(泰安西路-鄞州大道)上通行。
九、2023年8月15日23:00至次日凌晨5:00,禁止机动车在钱湖北路(麦德龙路-永达路)上通行。
以上管制措施遇雨天顺延,受此管制影响的单位和市民请提前选择好出行线路,配合现场交通管理人员指挥,遵照现场交通标识指示通行。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给予理解和支持。
特此公告。
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