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通途路(院士路-晶源路)工程施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24年7月1日起至2024年10月1日,对通途路(院士路-晶源路)交通组织进行调整,因通途路主线桥梁工程建设需要,施工期间通途路-聚贤路交叉口车行道规模缩减,东西方向主线封闭,辅道两车道保通,道路限速由原70km/h调整为50km/h。
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给予理解和支持,并按照现场交通标识指示和交通管理人员指挥通行,确保安全有序。
特此公告。
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