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
交通交通管制公告

关于调整云龙镇区部分道路货车通行规定的公告(2024年第54号)

2024/08/01 1.8w 阅读 115 点赞

为进一步提升云龙镇核心区域道路交通安全,提升云龙镇区居住环境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对镇区部分道路货车通行规定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镇区以下道路,00:00-24:00,禁止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含挂车)及专项作业车通行:

1、由云和路-云隐路-云莫东路-嘉苑路-云豪路-双桥名苑西侧路-云鼎路-云达路为边界道路围成的区域内道路,以及除云和路及云隐路外的边界道路;

2、长山江路(嘉苑路-云龙嘉苑三期);

3、云达路(云和路-云彩路)。

二、受限车辆因生产生活需要,可申领通行证,按通行证规定的时间、路线通行。

本公告自2024年8月7日起实施,涉及道路原有货车通行规定与本公告内容不符的,以本公告为准。


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24年8月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