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新马路与西草马路交叉口及周边区域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25年6月24日起,对新马路与西草马路交叉口、西草马路121弄交通组织实施调整,具体如下:
一、新马路与西草马路交叉口交通组织调整为右进右出。
二、西草马路121弄原北往南单行调整为南往北单行。
三、因交通组织调整,对沿线部分公交线路实施改道运营:
(一)13路往公交奥体中心站方向单向改道运营
1.改道走向:大闸南路西草马路口后改走大闸南路、大闸南路通途路口后恢复原线运营。
2.撤销西草马路、部分通途路走向及西草马路新马路口、北岸琴森站。
3.增设:大闸路西草马路口站。
(二)816路往公交段塘中路站方向单向改道运营
1.改道走向:大庆南路新马路口后改走大庆南路、大闸南路、大闸南路西草马路口后恢复原线运营。
2.撤销部分新马路、部分西草马路走向及新马路新义路口、西草马路新马路口、西草马路大闸南路口站。
3.增设:大庆南路、外滩大桥西站。
(三)819路往公交天水家园站方向单向改道运营
1.改道走向:西草马路大闸南路口后改走大闸南路、通途路、通途路清河路口后恢复原线运营。
2.撤销部分西草马路走向及西草马路新马路口站。
3.增设:北岸琴森站。
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给予理解和支持,遵照现场交通标志指示通行。
特此公告。
宁波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宁波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