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江北段)110KV及以上电力迁改工程施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25年9月23日起至2025年11月10日止(共49天)对通宁路(宏图路-广元路)交通组织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00:00-24:00,禁止一切机动车在通宁路(宏图路-广元路)上由西往东通行;
二、受限车辆可通过金山路、长阳路等道路绕行。
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给予理解和支持,配合现场交通管理人员指挥,遵照现场交通标志指示通行,确保安全有序。
特此公告。
宁波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