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慈溪市城区人力客运三轮车禁行管理工作方案》是根据近年来城区人力客运三轮车总数多,占用道路资源多,对交通干扰大,容易加剧城市道路交通拥堵等现状,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改善市民交通出行环境,提升城市文明形象等实际需要,明确实施的方法、内容、政策和说明。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宁波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
三、主要内容
1、关于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建设创新活力之城美丽幸福慈溪的策略部署,坚持依法治理、统筹兼顾、以人为本、上下联动的原则,按照“清量收购、政府补助,强化管理、确保稳定”的总体要求,淘汰低性能车辆,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减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
2、关于目标任务。一是开展限制人力客运三轮车通行行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禁止人力客运三轮车在中心城区东三环—前应路—前应西路(过隧道)—西二环—三北大街—教场山路—北二环路—浒崇公路—北三环—东三环及上述道路所形成的封闭区域(以下简称禁行区域)内通行。二是开展人力客运三轮车清量行动,对中心城区浒山街道、古塘街道、白沙路街道范围登记在册有牌证的844辆人力客运三轮车,按照“自主、自愿”原则,由政府在规定时间内集中收购方式停止运营许可,注销所涉牌、证,收回车辆,由政府给予合法所有人一次性货币补助。
3、关于工作步骤。按照“统一领导、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确保稳定”的原则,按照前期准备、组织实施、集中执法、长效管理四个阶段作出了规定。
4、关于实施细则。对人力客运三轮车清量行动明确了实施对象、收购标准、收购程序等政策要求。
5、关于保障措施。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明确了具体工作落实责任部门,
四、实施时间和解读单位
《慈溪市城区人力客运三轮车禁行管理工作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慈溪市公安局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