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相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三人所持居留许可宣布作废:
ALISHEAYVETTEBROWN,女,1992年12月10日出生,美国籍,护照号码586315633,持有浙江宁波签发的09163681号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19年10月21日。
RWAKUNDABODOUIN,男,1986年9月26日出生,卢旺达籍,护照号码PC278094,持有浙江宁波签发的09468415号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19年5月15日。
当事人应在公告之日起10日内持居留许可至原签发地办理注销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居留许可作废日期自公告10日后起算。此公告已在互联网发布,并已录入公安网“外国人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各地一经查获,如未持其他有效签证,按非法居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