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相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二人所持居留许可宣布作废:
SENIGLOVAKRISTYNA,女,1993年12月11日出生,捷克籍,护照号码41332639,持有浙江宁波签发的09468408号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0年1月30日。
MANAUDOMKARNMISSPORNPIMOL,女,1987年9月1日出生,泰国籍,护照号码AB1830289,持有浙江宁波签发的09543263号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0年3月20日。
当事人应在公告之日起10日内持居留许可至原签发地办理注销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居留许可作废日期自公告10日后起算。此公告已在互联网发布,并已录入公安网“外国人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各地一经查获,如未持其他有效签证,按非法居留处理。
政策通知公告
[外国人签证证件公告] 关于SENIGLOVAKRISTYNA等二人居留许可宣布作废的公告
2019/10/30 9.1k 阅读 150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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