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三十四条第三款相关规定,我局拟对YANG JIA LING所持居留许可宣布作废:
YANG JIA LING,男,1961年12月3日出生,加拿大籍,护照号码GA396178,持有浙江宁波签发的100206227号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2年6月20日。
当事人应在公告之日起10日内持居留许可至原签发地办理注销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居留许可作废日期自公告10日后起算。此公告已在互联网发布,并已录入公安网“外国人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各地一经查获,如未持其他有效签证,按非法居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