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公告] 宁波市公安局拟注销账号

2022/03/28 1.2w 阅读 271 点赞

近期根据省政府新媒体账号管理要求,宁波市公安局对所在区(县、市)分局以及派出所、大队未在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平台备案的新媒体账号再次进行排查梳理,发现部分账号长期脱管,之前未曾备案且账号密码遗失无法自行注销,需市级政务新媒体管理部门协助统一进行注销,具体名单如下:

一、微信账号

1、奉化交通警察

2、西坞派出所

3、溪口公安分局

4、尚田派出所竺大哥信箱

5、三北刑警

6、平安龙山

7、胜山警务平台

8、周巷派出所微警务平台

9、横街Police

10、泗门派出所微警营

11、宁波公安出入境

二、微博账号

1、江北公安_平安文教

2、江北巡特警(目前账号名为@此微作废请勿打扰)

3、宁海县力洋派出所

4、爵溪所警务

5、丹东派出所

6、西周派出所

7、石浦派出所

8、象山刑侦

9、定山田园警察

10、象山110女警

11、新桥派出所微博

12、石浦边防工作站

13、象山大徐明媚警察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