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4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免去:
焦剑的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2023年12月14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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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剑的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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