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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

2021/10/25 2.0w 阅读 315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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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
来源:就业处 来源: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1-10-26 10:57      阅读次数:
索引号: 113302045736565094/2021-00083
发布机构: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波市财政局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ZJBC13-2021-0011
发文字号: 甬人社发〔2021〕30号
主题分类名称: 社会保障
有效性: 废止
体裁分类: 通知

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财政局,有关开发区(园区)人力社保部门、财政部门,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7号)精神和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情况,经市政府同意,自2021年8月1日起,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824元。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甬人社发〔2018〕19号)同时废止。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波市财政局

2021年10月9日

文件下载: 文件下载
政策解读: 《关于调整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图解: 图解《关于调整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