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
政策最新公告

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公示

2026/03/04 4.8k 阅读 183 点赞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办法,经事业单位及其相关部门考察、调档、审核,现将拟交流人员公示如下: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毕业院校及专业

学历

及学位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及取得时间

首次进入的事业单位、时间及方式

原工作单位

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原聘岗位等级时间

拟调入单位

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备注

轩娜娜

女

1989.07

河南农业大学管理科学专业

本科

学士

中小学二级教师

2015.12

上饶市广信区石人乡小学,2015.08,

特岗教师

招聘

上饶市广信区综合高中

专业技术十一级

2019.06

宁波市

第三中学

专业技术十一级


1.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3月6日起至3月12日止。受理时间为: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4时。

2.对上述拟交流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市教育局人事处反映。联系电话:89183385 ,联系人:戴老师。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市教育局

2026年3月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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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