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波市
政策最新公告

市本级区域组劳动能力鉴定意见公示

2026/04/14 1.3w 阅读 509 点赞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和《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人社部、国家卫健委令第55号)规定,经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受理、材料审核、现场鉴定等程序,市本级区域组对319名因工劳动能力鉴定人员(包括职业伤害人员)进行了现场医学鉴定。现将医学专家组鉴定意见公示如下:

一、参加因工劳动能力鉴定人员319人。其中1-4级伤残0人、5-6级伤残2人、7-10级伤残295人、未构成伤残等级22人。

二、公示时间:2026年4月14-16日,公示期间,如对医学专家组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以来电申诉(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申诉电话:18958275801。

三、公示结束后,由宁波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审议,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将通过EMS快递送达给用人单位和职工。

附件:2026年第4批第1次因工劳动能力医学专家组鉴定意见汇总表



宁波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市本级区域组

2026年4月14日

【附件下载】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附件下载:

标签:最新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