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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最新公告

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公示

2026/04/20 1.8k 阅读 104 点赞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办法,经事业单位及其相关部门考察、调档、审核,现将拟交流人员公示如下:

姓  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毕业院校及专业

学历

及学位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及取得时间

首次进入的事业单位、时间及方式

原工作单位

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原聘岗位

等级时间

拟调入单位

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备注

吴珀宇

1996.02

浙江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

研究生工程硕士


镇海区城市土地储备中心

2022.08

公开招聘

镇海区城市土地储备中心

不担负领导职责的八级职员

2022.11

中共宁波市委组织部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中心

不担负领导职责的八级职员


库猛

1995.12

浙江大学水利工程专业

研究生工程硕士


海曙区农业农村局鄞江水利管理站

2021.09

公开招聘

海曙区委组织部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中心

九级职员

2021.12

宁波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

九级职员


1.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4月21日起至4月27日止。受理时间为: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30。

2.对上述拟交流人员如有异议,请向组织人事处反映。联系电话:89182899,联系人:邹老师。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中共宁波市委组织部

2026年4月2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最新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