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古林镇交通秩序,改善镇区居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对镇区以下道路,全天禁止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含挂车)通行:
1.古中路(横鄞线-集古南路)
2.段三线(翁姚村口-广泽南路);
3.黄古林路(广泽南路-集古南路);
4.文卫路(集古南路-秋实南路);
5.段梅路(启运路-鄞县大道)。
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给予理解和支持,受交通管制影响的单位和市民请提前选择好出行路线,因生产生活需要确需进入限行区的,可申领通行证,按通行证规定的时间和路线通行。
本公告自2026年3月23日起实施,涉及道路原有货车通行规定与本公告内容不符的,以本公告为准。
宁波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