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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办事类-居住证

关于古林镇部分道路货车通行规定调整的公告(2026年第21号)

2026/03/17 9.6k 阅读 523 点赞

为优化古林镇交通秩序,改善镇区居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对镇区以下道路,全天禁止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含挂车)通行:

1.古中路(横鄞线-集古南路)

2.段三线(翁姚村口-广泽南路);

3.黄古林路(广泽南路-集古南路);

4.文卫路(集古南路-秋实南路);

5.段梅路(启运路-鄞县大道)。

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给予理解和支持,受交通管制影响的单位和市民请提前选择好出行路线,因生产生活需要确需进入限行区的,可申领通行证,按通行证规定的时间和路线通行。

本公告自2026年3月23日起实施,涉及道路原有货车通行规定与本公告内容不符的,以本公告为准。

宁波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3月1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