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公告》(2026年3月19日)规定的程序,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通过公开报名、面试、考察、体检已进入择优聘用程序。根据体检与考核结果,在合格人员中,经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下列拟聘任人员,现公示名单如下:
序号 | 拟聘岗位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专业 | 学历学位 | 备注 |
1 | 专任教师 | 张鼎开 | 女 | 1996.12 | 交通运输工程 | 研究生/博士 | 应届生 |
1.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
2.对上述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人事处(教师工作部)反映。
联系电话:0574-87415031,0574-88122236,联系人:孙老师、王老师,电子邮箱:jiwei@nbcc.cn。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