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周巷镇、坎墩街道部分道路交通组织,提高路网通行效率,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结合交通管理实际需求,制定并发布本通告。
二、 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三、 主要内容
对以下道路实行单向通行的交通管理措施:
(一)周巷镇市场东路(景苑路-周丁路):每日06:30-08:00、16:30-18:00,禁止机动车(除二轮摩托车外)由北向南通行。
(二)周巷镇振中路(景苑路-周丁路):每日06:30-08:00、16:30-18:00,禁止机动车(除二轮摩托车外)由南向北通行。

(三)周巷镇吴家路:每日09:00-20:00,禁止机动车(除二轮摩托车外)由北向南通行。

(四)周巷镇潭河沿路(天元街-镇北路):每日06:30-12:30,禁止机动车(除二轮摩托车外)由北向南通行。

(五)坎墩街道
启智弄(保德路-四灶江沿北路):工作日(寒暑假除外)06:30-08:30、16:00-18:00,禁止机动车(除二轮摩托车外)由西向东通行。

四、实施时间
本通告内容自2026年6月14日起施行。
五、解读单位及解读人
解读单位:慈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解读人:王奔 联系电话:0574-63331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