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公布交通运输领域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单位的通告

2024/06/13 1.0w 阅读 405 点赞

为推进公共数据有序开发利用,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3〕44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甬政办发〔2023〕57号)有关规定,现公开交通运输领域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单位情况。

经发布征集公告、单位申请、专家评审、协调机制会议审议等环节,确定浙江四港联动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5)为交通运输领域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单位,依法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活动,具体应用场景为“四港联动”一站式物流信息查询服务场景,授权运营期限2年。

宁波市大数据高质量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1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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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