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南演武街天桥的施工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南演武街(兴宁路—南演武街200弄)进行交通管制,具体措施如下:
一、自2026年3月26日至2026年4月14日,南演武街(兴宁路—南演武街200弄)路段全天禁止一切机动车及行人通行,受影响车辆和行人可通过兴宁路-南镇安街-南演武街200弄绕行。
二、施工期间微10往北方向、350路往玛瑙路方向、511路往江厦公园方向实行临时单向改道运营,具体方案如下:
(一)改道走向:兴宁路南演武街口后改走南镇安街、南演武街200弄南演武街口后恢复原线运营。
(二)撤销部分兴宁路、部分南演武街走向。
(三)以上线路兴宁桥东站点,临时移至南镇安街。
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给予理解和支持,遵照现场交通标志指示通行。
特此公告!
宁波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宁波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202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