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G1523甬莞高速宁波段施工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五十一条的有关规定,决定对G1523甬莞高速宁波段部分路段实施交通管制,具体措施如下:
一、2025年7月21日-7月28日,每日21:00-次日6:00,禁止机动车在G1523甬莞高速宁波段台州方向K4+700-K15+800(横溪——塘溪段)通行,受限车辆由横溪收费站下高速,经鄞城大道-环湖南路-215省道从塘溪上高速。
二、2025年7月29日-8月2日,每日21:00-次日6:00,禁止机动车在G1523甬莞高速宁波段台州方向K15+800-K25+000(塘溪——咸祥段)通行,受限车辆由塘溪收费站下高速,经215省道-塘兴路-215省道-咸祥中路-沿海中线从咸祥上高速。
禁止机动车由象山湾疏港高速从塘溪枢纽汇入甬莞高速,往宁波方向车辆从瞻岐收费站下高速改走地方道路,经大嵩路-215省道从塘溪上高速。往台州方向车辆从瞻岐收费站下高速改走地方道路,经沿海中线从咸祥上高速。
三、2025年8月3日-8月10日,每日21:00-次日6:00,禁止机动车在G1523甬莞高速宁波段台州方向K35+700-K46+700(象山北——象山段)通行,受限车辆由象山北收费站下高速,经环港公路-215省道-象西线从象山上高速。
四、2025年8月11日-8月18日,每日21:00-次日6:00,禁止机动车在G1523甬莞高速宁波段宁波方向K57+000-K35+700(茅洋——象山北段)通行,受限车辆由茅洋收费站下高速,经215省道-沿海南线-215省道-环港公路从象山北上高速。
受限车辆可提前或在下一入口上高速。遇天气等特殊原因难以施工的,施工和管制日期顺延,管制时间不变。
受交通管制影响的单位和市民请提前安排好工作和生活,选择好出行线路,配合现场交通管理人员指挥,遵守现场交通标志指示通行。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给予理解和支持。
宁波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
宁波大通开发有限公司
宁波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5年7月16日